文章出處:知識課堂 網責任編輯: 態(tài)度國際 閱讀量: 發(fā)表時間:2021-12-30
實務中,時不時碰到這樣一種情況,商標由于存在近似商標被駁回,而近似商標的權利人已經被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者已經注銷了,申請人就疑惑了,一個不經營的商標還能被引證,今天小編就這個問題分享下。
商標主體消亡,并不意味著其注冊的商標當然無效,先看兩個案例。
從這兩個駁回復審決定書中可以看到, 商標主體注銷:商標作為知識產權,屬于企業(yè)的無形資產,并不能因其注冊人的注銷而消滅,該項權利仍可通過轉讓的方式得以存續(xù)。 商標主體被吊銷: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只是一種行政處罰,系對企業(yè)經營活動的限制,并不是主體資格消亡的證據(jù),且引證商標主體注銷并不必然導致引證商標的商標權消滅。 可以這樣理解,商標屬于企業(yè)的無形資產,是和有形資產一樣,可以處置。主體注銷或者被吊銷,只是不能再經營下去了,但是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還在,需要變賣或者轉讓。 只要商標權還在有效期內,就可以通過轉讓的方式處理,但很多情況是公司注銷后才發(fā)現(xiàn)商標還沒轉讓出來,但是不要放棄雖然手續(xù)有點復雜但是還是可以辦理的! 以上是行政程序的結論,到了訴訟程序中,有稍許變化,同樣先通過兩個案例看下:
商標主體注銷,無法經營,其商標產品無法在市場上流通,相關公眾自然也就不會將近似商標產品和申請商標產品相混淆,通常情況下,不構成申請商標注冊的權利障礙。 商標主體被吊銷,吊銷是一種行政處罰措施。吊銷之后,經營資格收到一定的限制,需要依法進行注銷,這個過程中,仍然為有效存在的法律主體,不能據(jù)此否定商標的效力狀態(tài),因此,近似商標主體被吊銷,近似商標仍然為有效商標,仍然構成申請商標注冊的權利障礙。 這是在和行政程序中的不同點! 愿所有申請人的商標都能順利授權!
文章來源:半噸知產
專業(yè)知識每日分享
以上內容均來源于網絡
若有侵權或異議,請聯(lián)系我們刪除
【態(tài)度國際】 ▼您的資深企業(yè)經營顧問▼ 聯(lián)系電話:13048984600 想了解更多信息下方掃碼咨詢 ↓↓↓